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西固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发〔2017〕105号)和《关于抓紧公开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发〔2017〕10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小学的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
2017年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年末实有人数149人,其中:在职人员51人,退休人员97人,离休人员1人。比较2016年,在职人员调出5人,调入1人,退休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我校预算支出共867.92万元(含三公经费1.1万元),2016年我校预算支出共871.23万元(含三公经费1.1万元)。
其中: (一)2017年基本支出867.92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871.23万元。与上年相比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预算没有,与上年比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6.02万元,工程支出2万元,服务支出0.5万元。我校的物资采购全部通过西固区采购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办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产经营2017年预算没有,与上年比无变化。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计工作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区级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